各建筑装饰、幕墙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简化办事流程,现将《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即信用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档案》)信息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复核对象
(一)持有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核发的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信用档案》的建筑装饰、幕墙施工企业。
(二)2021年10月1日以后新申请《信用档案》的企业不需参加本次复核,2022年1月1日之后可自行打印新的《信用档案》。
二、信息复核时间
企业应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信用档案》信息复核申请。
三、信息复核流程
(一)企业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链接http://180.101.236.27:9071/njjw-zhfwpt),在“基础信息”中核对“企业信息”,完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等相关内容及附件,完成后保存并提交核对。
(二)企业在“基础信息”中核对“人员信息”,完善人员身份证、证书等相关内容及附件,完成后保存并提交核对。
(三)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系统内核对完成后,在“建筑市场”—“信用档案”中申请信息复核。根据填报指引核对同步数据并上传承诺书、人员社保和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材料等信用档案专属信息。
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信用档案》信息复核申请流程。
(四)请各企业认真核对系统中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市场负责人及外地企业驻宁负责人)和企业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确保联系方式真实、畅通。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信用档案》信息复核实行无纸化审核,企业无需报送材料到现场,但应对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我中心将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抽查,必要时需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记录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企业应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9]489号)要求办理保函手续,并将证明文件上传至系统。具体办理方法和办理周期请咨询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保证金管理科:025-85382530。
(三)完成《信用档案》信息复核的企业可在2022年1月1日之后于系统中自行打印新的《信用档案》。
(四)企业应控制时间节点,尽早上报,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结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用档案》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五)咨询地点: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企业管理科(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2号302室);咨询电话:025-83207202;技术咨询QQ群:665077619。
附件:《信用档案》信息复核申请流程
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1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