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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建筑装饰工程市场行为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9-03-29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视力保护色:

宁装办字[2019]02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南京市建筑工程市场监管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8427号)文件精神,维护我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秩序,规范建筑装饰、幕墙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我中心将组织开展2019年建筑装饰工程市场行为“双随机”检查。

一、检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

二、检查对象和范围

主城六区(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和四园区(仙林大学城、麒麟高新区、河西新城、南部新城)范围内在建的建筑装饰、幕墙工程的各方参建责任主体单位。

三、检查内容及形式

(一)检查建设行为内容

1、各方参建单位是否执行规定的建设程序,参建单位资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违规行为,以及本市信用手册领取使用和民工工资发放等情况;

2、项目现场人员设置及变更是否合规,以及巡查履职到位情况;

3、各方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和终身质量承诺书是否签署,以及变更、交底、验收的参与签字等情况;

4、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市场行为记录整理和汇总情况。

(二)检查资料准备和要求

1、建设单位资料:项目负责人“两书”(法人委托书和终身质量承诺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或专家评审意见、施工许可证等,并填写《建筑装饰市场行为自查表(建设)》。

2、监理单位资料:信用管理手册、项目负责人“两书”、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单位资质和项目监理机构进场人员信息(合同、社保、职业证书)及到岗情况、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进场施工单位资格审查情况、施工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资格审查情况、监理日记、监理会议纪要、开工报告等资料。监理单位应按要求将资料梳理并装订成册备查,并填写《建筑装饰市场行为自查表(监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变更)一览表》。

3、施工单位资料:信用管理手册、项目负责人“两书”、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单位资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信息(合同、社保、职业证书)及到位情况、机械设备采购或租赁合同(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主要材料采购合同(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劳务作业队伍及人员进场信息等。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将资料梳理并装订成册备查,并填写《建筑装饰市场行为自查表(施工)》、《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变更)一览表》、《主要机械设备采购或租赁一览表》、《主要材料采购一览表》。

(三)检查组织形式

根据《南京市建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我市装饰装修工程实际监管情况,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城六区和四园区在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幕墙工程项目开展自查,并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将在我中心持有执法证人员中随机安排,现场检查须提前一天以上通知被检查各方责任主体。除违规或被投诉的情况外,年度内不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

四、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自查。201941日至2019412日为自查阶段。主城六区和四园区在建的装饰装修、幕墙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本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表格盖章扫描发送到装饰中心邮箱(njszszx@sina.com

(二)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2019415日至2019430日,检查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被抽取的主城六区和四园区在建的建筑装饰、幕墙工程项目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项目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应在场,同时提供有关资料备查。检查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将《建筑装饰市场行为自查表(建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变更)一览表》、《建筑装饰市场行为自查表(监理)》、《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变更)一览表》、《建筑装饰市场行为自查表(施工)》、《主要机械设备采购或租赁一览表》、《主要材料采购一览表》签字盖章后交检查组。

(三)第三阶段为检查结果处理。依据检查结果,我中心将对检查结果良好的企业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根据情况轻重按以下方式处理,同时在年度信用评价中给予处理。1、限期整改;2、记录其不良行为,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3、记录其不良行为并通报;4、行政处罚(按照市区权限分别进行处理)。

五、检查事项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应认真做好配合,填报相关资料,不隐瞒造假。

(二)检查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依法检查、公平公正,遵守保密制度。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我中心将对现场抽查工程项目同时开展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和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情况检查。

(四)联系人:顾 磊   联系电话:025-83630056

施忠亮     联系电话:025-83630070

(五)监督电话:综合科   025-83630022

六、检查附件

《建筑装饰市场行为自查表(建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变更)一览表》、《建筑装饰市场行为自查表(监理)》、《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变更)一览表》、《建筑装饰市场行为自查表(施工)》、《主要机械设备采购或租赁一览表》、《主要材料采购一览表》。

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

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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