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场监管
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装饰工程市场行为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8-10-11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视力保护色:

宁装办字〔2018〕06号 

各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维护我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市场秩序,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幕墙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结合《南京市建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办将开展2018年建筑装饰工程市场行为“双随机”检查

一、检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

二、检查对象范围

2018年元月起于主城区(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在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幕墙工程参建单位。

三、检查内容及形式

(一)检查市场行为内容

1、各方参建单位是否执行规定的建设程序,参建单位资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违规行为,以及本市信用手册领取使用等情况;

2、项目现场人员设置及变更是否合规,以及巡查履职到位情况;

3、各参建单位的市场行为资料记录整理和汇总情况。

(二)检查资料准备和要求

1、监理单位的资料:信用管理手册、监理合同备案情况、项目监理机构进场人员信息(合同、社保、职业证书)、进场施工单位资格审查情况、施工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资格审查情况、监理日记、监理会议纪要,开工报告、工序报验资料等。监理单位应按要求将市场行为资料梳理并装订成册备查,并填写《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一览表》、《建筑装饰市场检查自查表(监理)》

2、施工单位资料: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合同备案情况、项目部进场人员信息(合同、社保、职业证书)、机械设备采购或租赁合同(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主要材料采购合同(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劳务作业队伍及人员进场信息等。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将市场行为资料梳理并装订成册备查,并填写《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一览表》、《主要机械设备采购或租赁一览表》、《主要材料采购一览表》、《建筑装饰市场检查自查表(施工)》。

(三)检查组织形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以及我市装饰装修工程市场实际监管情况,本次检查要求主城区在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和幕墙工程项目开展自查并从中随机抽查不低于10%的项目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将从我办持有执法证人员中随机安排,现场检查须提前一天以上通知被检查各方责任主体。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主城区在建的建筑装饰和幕墙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全面认真梳理项目实施过程,按照检查内容对照,进行自查,填写相关表格

2、抽查。我办检查组在建装饰、幕墙工程项目建立清单按照不低于10%比例随机抽取项目现场检查,现场检查项目将对监理、施工的市场行为自查情况进行检查。除违规或被投诉的情况外,年度内不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

四、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自查。2018年1015 2018年10月31日为自查阶段。主城区在建的装饰装修、幕墙工程各施工、监理单位按本文件要求进行自查。

(二)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2018年1112018年11月16日,检查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抽查。现场检查时,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企业南京市场负责人应到场,同时提供有关资料备查。检查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变更)一览表》、《建筑装饰市场检查自查表(监理)》、《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变更)一览表》、《主要机械设备采购或租赁一览表》、《主要材料采购一览表》、《建筑装饰市场检查自查表(施工)》签字盖章后交检查组。

(三)第三阶段为检查结果处理依据检查结果,我办将检查结果良好企业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根据情况轻重按以下方式处理,同时在年度信用评价中给予处理。1、限期整改2、记录其不良行为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3、记录其不良行为并通报;4、行政处罚(按照市区权限分别进行处理)

五、检查事项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应认真做好配合,填报相关资料,不隐瞒造假。

(二)检查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依法检查、公平公正,遵守保密制度。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我办将对所抽查工程项目同时开展施工许可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被抽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检查时到场,填写《基本建设程序一览表》,并提供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专家意见)、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申办手续资料。

(四)联系人: 施忠亮        联系电话:025-83630056

(五)监督电话:025-83630022

、检查附件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变更一览表》、《建筑装饰市场检查自查表》(监理)、《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变更一览表》、《主要机械设备采购或租赁一览表》、《主要材料采购一览表》、《建筑装饰市场检查自查表》(施工)《基本建设程序一览表》(建设单位)。

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8年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