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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装饰(含幕墙)类施工企业 《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0-27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视力保护色: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含幕墙)类施工企业

《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装饰(含幕墙)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在宁建筑装饰(含幕墙)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确保相关信用信息准确、完整,现开展2025年度建筑装饰(含幕墙)施工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更新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更新对象

(一)持有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核发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以下简称“信用档案”)的企业。

(二)2025年10月1日以后新申请《信用档案》的企业无需参加本次信息更新,2026年1月1日后可自行打印新的《信用档案》。

二、信息更新时间

本次信用档案信息更新工作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信息更新内容

(一)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认或变更主营资质信息。

(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变更的,需更新相关信息。

(三)企业管理人员和在宁从业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等有变更的,需更新相关信息;人员社保需更新至近三个月。

(四)企业管理人员及在宁从业人员有变化的,需增加或删减。

四、信息更新流程

(一)企业登录“南京市智慧城建综合服务平台”(https://zhcjfw.njsjw.cn:9071/njjw-zhfwpt/frame/pages/login/oauth2login),在“基础信息”中核对“企业信息”,修改需更新的内容并提交核对。企业信息如无变更可不操作。

(二)在“基础信息”中核对“人员信息”,修改需更新的内容并提交核对;离职人员可直接删除,新进人员进行添加并提交核对。人员信息如无变更可不操作。

(三)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经系统工作日24小时自动核对完成后,在“建筑市场”—“信用档案”中申请“档案信息更新”,根据“信用档案申报(更新)流程”(附件1)指引,对照“信用档案要件清单”(附件2),同步基础信息数据,更新承诺书、人员社保等信用档案专属信息后,提交核对。

(四)提交后等待核对,核对通过的企业可于2026年1月1日后在系统内自行打印更新后的《信用档案》。

五、注意事项

(一)企业应重视信用档案信息更新工作,委派本企业的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信息更新实行线上办理、无纸化审核,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到现场,但企业应控制好时间节点尽早上报,并及时关注系统中的核对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企业应对填报信用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并确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联系人和外地企业驻宁负责人的手机号码真实、畅通。

(三)注册地在南京的企业应为所有注册建造师建立信用档案,并按照住建部要求梳理是否存在违规“挂证”情况,如有相关情况的人员应及时清理。

(四)本次信息更新工作为集中性更新,在日常工作中企业基本信息或人员信息如发生变更,企业应随时更新。除企业管理人员变更需提交信用档案变更外,其他基本信息变更的,企业自行修改并同步数据及可。

(五)咨询电话:025-83207202,咨询地点: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企业管理科(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2号301室)。系统使用中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25-83753544。

附件:1.信用档案申报(更新)流程

2.信用档案要件清单

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