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建筑装饰类施工企业初次申领《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办事指南
日期:2025-07-16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视力保护色:

建筑装饰类施工企业初次申领《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建筑装饰类施工企业初次申领《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以下简称《信用档案》)。

二、办事流程

(一)登陆“南京市智慧城建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http://180.101.236.27:9071/szjsframeqy)申请注册平台账号。

(二)注册成功后登陆,在“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信息”中按要求填报完善企业、从业人员等信息。填报指南详见《南京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附件一)。

(三)待上述信息由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登陆“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建筑市场-信用档案”,进入“南京市建筑市场动态信用评价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平台”)进行《信用档案》填报申请。填报指南详见《信用档案企业端操作说明》(附件二)。

三、相关事项

(一)办理时限

自企业申请《信用档案》之日起,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5个工作日办结。

(二)手册打印

《信用档案》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信用管理平台”自行打印。

(三)咨询地点和方式

咨询地点: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企业管理科(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2号301室);

咨询电话:025-83207202;

技术咨询QQ群:665077619。

四、相关要求

(一)申领《信用档案》前,各企业必须在“信用管理平台-信用档案-人员信息-企业管理人员”中完成法定代表人、企业联系人等人员信息填报工作。其中,外地来宁企业还应完成驻宁负责人、驻宁技术负责人等人员信息填报工作。所需填报人员类别及要求详见附件三。

(二)企业应对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抽查系统填报内容,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记录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一:《南京市智慧城建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

附件二:《信用档案企业端操作说明》

附件三:《信用档案要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