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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日期:2024-08-28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市主城六区(鼓楼区、秦淮区、玄武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范围内市级及以上立项的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办理程序

线上办理,建设单位通过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http://49.65.0.177/njblspwz/njzwfw/pages/newversionpages/pages/default/index.html)企业用户入口,填报相关信息。

三、申报材料

  • 事项名称

    序号

    要件名称

    填报类型

    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1

    申请表。

    网上填写

      2

    房屋建筑具有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如承租人装修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和产权人同意装修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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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的,提供规划审批手续或规划同意调整的意见函(不改变大中型建筑外立面、不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承重结构的装饰改造工程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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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南京市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技术性审查通过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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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和地下设施情况交底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若无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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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五方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无监理,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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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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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五方责任主体合同(须完成合同信息归集操作后方可上传)。

    网上关联获取

      9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社保费缴纳信息(配套费)(若无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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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工伤保险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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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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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度查询

登录办理网址点击右上角“我的项目”进行查看

五、政策咨询

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

电话:83630051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1号311室


南京市既有建筑装饰装修保密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保密工程项目。

二、办理程序

线下办理,建设单位将申请保密工程施工许可的纸质要件材料送至市装饰中心市场监管科(广州路183号311室)。

三、申报材料

1、保密文件及立项批文(复印件盖公章);

2、房屋不动产权属证(复印件盖公章);

3、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的,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审批意见函;

4、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通过告知书;

5、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合同(复印件盖公章);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质量承诺书(原件);

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承诺书(原件);

7、工伤保险完税凭证。

四、政策咨询

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

电话:83630051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1号311室